具有正式学籍的留学生,在学制年限内,修完规定的各类课程,成绩合格;撰写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,经学校审核后准予毕业,颁发毕业证书;获得毕业资格并获得HSK 5级证书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授予相应的学位;成绩不合格者只发结业证书。
留学生毕业、结业、转学或退学,离校前到学院综合办公室取“离校通知单”,办理以下手续并在办理完手续后马上离开学校:
①结清各类费用。
②退还图书馆借书。
③办理退房手续,如宿舍内公物有丢失或损坏,必须赔偿。
④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,持“离校通知书”到学院综合办公室领取毕业(结业)证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