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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教育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

作者: 赵念俊   信息来源:国际教育学院    发布时间: 2019-03-04
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、《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》(黑教学〔2014〕71号)、《齐齐哈尔大学章程》及《齐齐哈尔大学学生管理规定》、齐大发字[2018]94号《齐齐哈尔大学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(暂行)》等文件和规定的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以下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。

一、国际教育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

组长:张  坤

组员:孙海丽   彭  凯   谢晓丰   杨冬梅   马铁立   马洪波

本小组负责我学院转出学生审定、转入学生考核方案制定与考核录取、转专业咨询等工作。

二、专业学生转出

按学校规定我院准许转出学生数为18人,如果申请人数超过所在专业(专业类)人数的20%,则须按照申请学生已取得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序,取至专业(专业类)学生数的20%。

三、专业转入学生考核办法

按学校规定我院准许转入学生数为9人。凡提出转专业申请并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,根据我院专业人才培养要求,还应满足如下必要条件:英语高考满分150分制地区,考试分数应≥100分以上。

考核办法:

①通知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上交高考成绩等相关材料,并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

②组织面试

面试(时间10--15分钟,考核满分100分)

面试内容:

第一、高中文学常识(时间5--10分钟)

第二、英语自我介绍(时间5分钟左右)

③成绩计算办法

面试成绩占50%,高考成绩占50%,合计满分100分。

④根据成绩进行排序,并对考核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以排序先后择优录取。

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际教育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3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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